Dear Colleagues,
May I bring to your attention that the application for the Second Batch of 2023 Special Project, both "Intergovernmental Cooperation in Inter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and the "Strateg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Cooperation for Hong Kong, Macao and Taiwan" released by the Minist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s open recently. To facilitate your submission of proposals, please find attached here with some supporting documents for your reference:
主件1. 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第二批”、“战略性第二批”2023申报指南.docx
附件1.“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_20230414.pdf
附件2.“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二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_20230414.pdf
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二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2. 项目聚焦指南任务,整合优势创新团队,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攻关。
——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一次性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
1)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
2)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诚信承诺书、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
3)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
4)专业机构受理预申报书并组织首轮评审。
二、申报资格要求
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项目负责人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本重大项目。
5. 外方项目牵头人不得就同一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与国内不同单位合作多头参与申报,其作为外方项目牵头人申报项目和参与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已作为受聘于内地的外籍科学家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的,不得再作为外方人员参与申报。
项目限项情况
6. 对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其他重点专项项目(课题)互不限项,但其他重点专项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此类不限项项目;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只能主持1项“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含上述不限项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和在研“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含上述不限项项目)。
7. 对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其他重点专项项目(课题)以及“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非港澳台项目(课题)互不限项,但其他重点专项项目以及“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非港澳台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此类不限项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只能主持1项“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含上述不限项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和在研“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含上述不限项项目)。
项目(课题)负责人的申报和在研上述两类不限项项目的总数限为1项。项目骨干的申报和在研上述两类不限项项目的总数限为1项。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3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其他
8. 参与本重大项目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项目(课题)。
9.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10.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具体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为网上填报,请各申报人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1. 我校意向申报受理:
类1.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港澳台项目除外)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 至5 月22日12:00。
类2. 港澳台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 至2023年6月16日12:00。
A. 请有意项申报该项目的老师填写附件《UIC 政府类基金项目校内签字表》(附件3),并于2023年5月8日前发送纸质版、电子版至 Film <filmxywang@uic.edu.cn >,
B. 请在2023年5月8日前将您的信息发送到 filmxywang@uic.edu.cn 以便申请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账号,申报人在取得账号后,进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即可。开通账号所需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国别、出生日期、职 务、电话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项目名称(申报人为大陆籍请提供身份证号码、港澳台地区和外籍则提供护照号码)。
2. 联系方式
1)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2) 业务咨询电话:“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010-68598010,zfj@cstec.org.cn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010-68598075,sisticp@cstec.org.cn
3) 我校联系人:Film WANG <8724, filmxywang@ui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