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2023重点专项“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申报通知


Dear Colleagues,


May I bring to your attention that the application for the first-round key projects in 2023 of the "Intergovernmental Inter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Cooperation"  & "Strateg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Cooperation within Hong Kong, Macau and Taiwan" released by the Minist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s open. To facilitate your submission of proposals, please find attached here with some supporting documents for your reference:


附件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附件2“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一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3“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一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

附件4“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一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5“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



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一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填写一次性正式申报书。

1)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

2)预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

3)预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

4)专业机构受理预申报书并组织首轮评审。


二、申报资格要求

1.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21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本重大项目。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36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 参与本重大项目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项目(课题)。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具体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为预申报(网上填报),请各申报人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1.我校意向申报受理:20221116-202211301600

A. 请有意项申报该项目的老师填写附件《UIC 政府类基金项目校内签字表》,并于20221130日前发送纸质版、电子版至 Film <filmxywang@uic.edu.cn >

B. 请在20221130日前将您的信息发送到 filmxywang@uic.edu.cn 以便申请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账号,申报人在取得账号后,进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即可。开通账号所需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国别、出生日期、职 务、电话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项目名称(申报人为大陆籍请提供身份证号码、港澳台地区和外籍则提供护照号码)。

2.  我校申报受理时间为20221116-202212221600

3.  联系方式

1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2 业务咨询电话: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010-68598010zfj@cstec.org.cn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010-68598075sisticp@cstec.org.cn

3 我校联系人:Film WANG <8724,  filmxywang@uic.edu.cn>


最后更新: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