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Colleagues,
May I bring to your attention that the 2022 Joint Technology Projects of Guangdong, Hong Kong and Macau from Depart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Guangdong Province were launched recently. As required, all the proposals and supporting materials should be submitted in Chinese. Details of application guidelines vide: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532363.html
To facilitate your submission of proposals, please find attached herewith some supporting documents for your reference:
1.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pdf
各位老师:
为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深化粤港澳协同创新,广东省科技厅现启动2022年度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设置
2022年度粤港澳科技合作专题包括4个具体专题。
(一) 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和香港创新科技署同步发布、联合征集、联合资助,支持广东省创新主体联合香港合作伙伴开展技术研发及成果产业化合作。
(二) 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和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同步发布、联合征集、联合资助,支持广东省创新主体联合澳门合作伙伴开展技术研发及成果产业化合作。
(三) 港澳科技成果来粤转化专题:支持香港、澳门高校和科研机构为牵头单位,联合广东省创新主体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四) 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培训交流专题:支持广东省创新主体面向粤港澳青年开展创新创业培训交流活动。
二、申报要求
(一)“港澳科技成果来粤转化”专题的牵头申报单位应当为香港公营科研机构或研发中心(详见附件5)、澳门高校或科研机构,参与申报单位必须包括至少1家广东企业。广东企业作为牵头或参与单位申报本专题,须提供自筹经费。企业自筹经费总额不低于本专题项目财政资助金额。其他专题的牵头申报单位为依法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
(二)申报单位应根据通知及附件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及所需证明材料(详见附件6),且保证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牵头申报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牵头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2021年提交的广东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书累计已达到2项(含2项)以上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项目逾期一年未完成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6.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7.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
(四)申报本专题必须上传《可行性报告》。可行性报告须匿名,模板可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中下载。
三、申报方式
(一) 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
(二)我校申报时间。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7日17:00,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1年9月30日(周四)12点前,将姓名、邮箱、手机号码、拟申报的项目名称及专题类别发送给Mr. Terry Li(mailto:yangli@uic.edu.cn),以便开通账号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谢谢合作!